平南讯“林女士,你与黄某离婚纠纷一案,黄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现我将执行通知书、传票、报告财产令等相关资料发送给你,责令你如期履行法律确定义务。”近日,平南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微信发送相关文书给林某。“陈法官,我已收到材料,我马上履行?”林某收到相关资料,马上给予答复。
该起关于原告林某和被告黄某的离婚纠纷案,双方婚姻期间,常为琐事争吵,2015年3月,林某向平南法院起诉,请求与黄某离婚。法院驳回林某诉讼请求后,双方没有任何来往。
2016年1月18日,原告林某再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法院认定原、被告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依法应予以支持。由于被告黄某2006年春节患病导致身体残疾,被认定为三级残疾,造成生活上有一定的困难。法院依法判决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原告一次性支付20000元经济困难帮助款给被告。
判决生效后,林某一直未履行法定义务,黄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执行法官通过微信联系到在外地务工的林某,耐心做其思想工作,责令其尽快履行义务。最终,法官在微信里说服林某,林某同意一次性支付20000元给申请人黄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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