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通讯员 兰钰烨 摄)
○○记者 付华周
晚报讯 腐竹在柳州市是一种很受欢迎的食品。然而,一些不法人员为了生产出色泽更好、保存时间更长的腐竹,竟然动起歪脑筋,往腐竹里添加“吊白块”。昨日,就有这样一名不法人员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柳北区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据了解,今年42岁的被告人覃某只有小学文化,来自贵港市平南县,暂住柳北区。2017年11月7日,柳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柳北区长塘镇长塘村一组覃某的腐竹加工作坊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其加工作坊内生产的腐竹制品添加了有毒、有害物质,并查获腐竹成品一批。经抽样鉴定,这些腐竹样品中检出“吊白块”成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随后,柳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该案移送至公安机关审查处理。
2017年11月24日,覃某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市公安局柳北分局抓获归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覃某在未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情况下,以长塘镇长塘村一组作为加工地点,购进大豆以及相关生产设备私自生产腐竹用于谋利。为保证生产出的腐竹保存时间长、颜色好,覃某在明知“吊白块”为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情况下,仍在生产腐竹的过程中掺入。
公诉机关表示,被告人覃某在生产过程中违法掺入非食用物质,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应当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面对指控,覃某当庭认罪。
“我知道不应该添加‘吊白块\’的,但又抱着侥幸心理,以为加一点点,量比较少,应该没什么问题。”在谈到为何要往腐竹里面添加“吊白块”时,覃某辩称,由于他有事停了一段时间没生产,再次开工时发现锅头有点黑,担心做出来的腐竹不够白,于是便加了一些。他说,生产了200斤左右含“吊白块”的腐竹,已经卖给农贸市场的摊贩,得了1300多元。
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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