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讯 近日,平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宋法官一行7人到大新镇新和村执行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动员被执行人履行生效判决的同时,还为其提供贫困家庭申请经济援助的方法和意见。
2015年,未成年人李某健骑摩托车搭李某由大新镇驶往平南镇途中,因避让不及,撞到行人王某,造成王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李某健父母支付受害人王某家属22000元。
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李某健父母李某、宾某等人赔偿原告王某等人15万多元。判决生效后,被行人一直未履行义务,王某等人申请强制执行。2月24日,平南法院执行局宋法官到被执行人李某家执行时,发现李某居住在简陋的铁皮屋里,生活非常拮据。经了解,李某的女儿2008年跌落石灰池,花了20多万元治疗,仍不能生活自理。李某为此欠了不少外债。李某为照顾女儿,一直靠在附近打散工维持生计,实在没有履行能力。宋法官根据李某的实际情况,与申请执行人协调,说服其谅解被执行人的困难,同意被执行人暂缓履行赔偿义务。被执行人李某非常感谢法院和申请人的谅解,再三表示待儿子参加工作后,一定履行判决义务。
法律无情人有情。宋法官耐心地向李某讲解政府的扶贫政策,并提供了申请援助的途径,鼓励其在政府的帮扶下积极生产生活,早日脱贫。临走前,宋法官还塞给李某100元,叮嘱他照顾好女儿。
(陈丽玲)
新闻推荐
今年自治区两会期间,蔡家雄接受广西云访谈采访。蔡家雄向民建平南扬帆班捐资30万元。本报记者张思张庆杰今年春节期间,中央电视台纪录片《记住乡愁》第四季第三十四集《大安镇——...
平南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平南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