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讯 黄某窜进校园抢劫学生后,在逃亡中,又用假身份证再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刑5年。10年后,自以为没事的黄某刚到家就被公安民警抓获。6月4日,桂平市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将黄某批准逮捕。
现年27岁的黄某是桂平市木乐镇人。2003年6月2日凌晨2时许,黄某与曾某、谭某(二人已判刑)窜到木乐镇某中学男生宿舍,持刀和木棍,从9名男生身上抢得11元钱。2003年9月3日,曾某、谭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黄某则逃亡外地躲藏。逃亡中,黄某曾用假身份证化名(黄珠龙)逃避桂平市公安机关抓捕,2004年因犯抢劫罪被平南县法院判处有期刑5年。一晃10年过去,黄某认为公安机关把他抢劫学生的事已淡忘,不会再追究刑事责任。5月10日,黄某刚回到家便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张建宏 郑红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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