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讯 3月21日,贵港市×××运输公司安全主管人员原某和广西××运输公司安全主管人李某,均因公司客车两次超员,分别被平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各处以3000元的处罚。
贵港市×××运输公司的桂R870××、广西××运输公司的桂R865××两辆大客车因载客超过额定乘员于2012年1月14日、2012年1月31日分别被广东江门、佛山等地交警查处,并抄告相关交警部门。平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广东方面的抄告函后,及时向这两家客运公司作出整治通知,责令公司限期整改。然而,这两家公司没有认真整改。贵港市×××运输公司的桂R822××、广西××运输公司的桂R853××两辆大客车于2012年1月29日、2012年2月2日又因载客超过额定乘客分别被广东佛山等交警查处,并抄告相关交警部门。平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接到广东佛山等地交警部门的抄告函后,为了加强客运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分别对这两个客运公司安全主管人原某和李某作出各罚款3000元的处罚决定。日前,这两家客运公司安全主管人已接受了处罚。
(杨斌汉)
新闻推荐
...
平南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平南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