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周如雨)近日,有市民在贵港市华隆超市凤凰店发现,当地一家公司生产的一款大西园月饼,外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为今年9月10日,属于“早产”月饼(本报9月6日曾作报道)。9月8日,记者从当地获悉,月饼生产企业被部门停业整顿并立案查处。
据介绍,9月3日晚,贵港市港北区市场监管局获悉该消息后,立即成立调查组,并于9月4日上午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实地核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了大西园近期生产月饼的投料记录、关键控制点记录、出厂检验报告等内容,重点核查微信朋友圈提到“2020年9月10日生产批次”月饼的相关情况。
调查发现,大西园公告中情况说明属实。该批次100克金腿五仁叉烧月饼实际生产日期是2020年9月1日,由于大西园职工在操作新购进的包装机时,错误输入生产日期2020年9月10日,导致出现微信朋友圈提到“2020年9月10日生产月饼提前在市场上流通”的问题。经核实,该批次月饼除日期标记错误外,未发现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问题。
9月4日,贵港市港北区市场监管局已督促贵港市大西园食品有限公司对该批次230个月饼进行处理,其中召回已流通到贵港市华隆超市凤凰店的6个月饼,封存未出库的224个月饼。
9月8日,记者从当地获悉,针对此次月饼“早产”事件,贵港市港北区市场监管局公布了关于此次事件核查处置的情况。一方面,对贵港市大西园食品有限公司采取停业整顿措施,并立案查处,对贵港市大西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月饼产品全部抽样送检并及时公布送检结果;另一方面,对华隆超市进货查验不认真、监管不到位,导致6个“2020年9月10日生产批次”月饼流入市场,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已立案查处。
据悉,贵港市港北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对贵港市大西园食品有限公司作出如下处罚:一是没收违法所得57元;二是没收生产日期为9月10日的金腿五仁叉烧月饼230个;三是罚款人民币9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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