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贵港讯近日,笔者从贵港市财政部门获悉,贵港市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惠及当地1636名孤儿,其中集中供养孤儿最低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从1000元/人/月提高为1200元/人/月,散居孤儿(含艾滋病毒感染儿童)最低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从600元/人/月提高800元/人/月。同时建立孤儿基本生活最低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该市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不低于全区孤儿最低养育标准。
(谭鸿媚何泰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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