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南讯近日,港南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及时帮助被执行人贵港某建材公司解冻银行账户,确保公司正常运营。
原告个体户林某与被告贵港某建材有限公司有煤炭生意往来。2017年11月1日,原、被告双方就供货情况、交款时间以及违约金等具体事项签订了《煤炭购销合同》。合约签订后,原告共向被告供应煤炭1677.5吨,货款总计1561894.09元,原告已收到被告支付的126万元货款。对余下的30多万货款,原、被告双方存在争议,故原告将被告诉至港南法院,法院判决被告贵港某建材公司向原告支付货款301894.09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依然未支付余下的货款,原告林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建材公司是建在村里,为当地村民提供了充足的就业机会,带动了当地经济发展。因与个体户林某有债务纠纷,被执行人的财产被保全,日常经营资金陷入困境,双方当事人矛盾日渐加剧。本着申请人尽快拿到钱、保护民营企业正常经营活动、振兴乡村的原则,执行法官迅速约谈建材公司负责人,从情理、法理、诚信等方面极力劝其履行义务。经过法官的悉心调解,被执行人当场联系申请人,并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拿到了货款,被执行人被冻结的账户亦全部解冻,双方握手言和。至此,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在十天内高效执结。
据统计,2018年,该院共执结涉民营企业案76件,成功帮助民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057.02万元,有效护航民营企业的发展。(农彩丽李德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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