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讯11月26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贵安委〔2018〕7号),部署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大检查采取“企业全面自查、部门专项检查、政府督查”方式进行。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各级、各部门立即行动起来,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黎俭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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