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北讯男子黄某到自动取款机取钱时发现他人忘记取卡,于是取走他人卡内存款1.6万元,最终受到了法律的惩处。日前,港北区人民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责令被告人黄某退赔陈某经济损失人民币619元。
今年1月19日19时许,被告人黄某在港北区石羊塘农村信用社自动取款机取钱时,发现陈某在自动取款机取完钱后未取卡就离开,遂分8次将陈某银行卡里的人民币16000元取走。案发后,公安人员从被告人黄某处追缴了赃款人民币15381元并返还给陈某。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被告人黄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且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黄丽丽廖冬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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