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7)桂0802执恢88号]及《协助执行通知书》[(2017)桂0802执恢88号]规定,现公告废止坐落于贵港市解放路87号房屋的产权证书(关鹏云名下的贵国用(1998)字第155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曾劲超名下的贵港房权证贵港市字第10104765号房屋所有权证)。
特此公告
贵港市国土资源局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032号
联系电话:0775-6787789
贵港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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