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蒙思帆
“幸亏买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赔付了大部分医药费。要是没有这些保险赔付,我真不知道日子还能怎么过。”近日,韦大姐告诉记者。家住覃塘区樟木镇的韦大姐,由于得了淋巴瘤,为了治病家里花费了将近15万元,基础医疗保险报销完后,大病保险赔付了4万余元,给家里的经济兜底,负担才没那么重。
2015年,贵港市开始实施第一轮(2015-2017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城乡居民大病患者高额医疗费用的报销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
大病保险托住一个家
5月11日,记者来到港南区桥圩镇振南村,在一栋两层高的小房子里,记者看到,梁大哥正在悉心照顾躺在床上的妻子杨大姐。
躺在床上的杨大姐去年做农活时摔倒导致脑溢血,花费了17万多元治疗费用。“我向所有的亲戚朋友借了8万元,很艰难才凑够医药费。幸亏基本医疗报销了大部分,大病保险也赔付了4万多元,我才能够把钱还给亲戚朋友。”梁大哥说,尽管现在妻子还没痊愈,但是大病医保已经给他们减轻了很大的负担。
港南区东津镇石连村的罗大姐是一名贫困户,由于得了心血管类疾病,需要长期治疗服药。因为身体原因,尽管罗大姐家门前有肥沃的土地,但是她不能够再下田劳作,家里仅靠政府每月补贴的500多元低保过日子。罗大姐说:“大病医保对我帮助很大,如果没有医保的赔付,可能我真的走投无路了。”
港南区人社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罗大姐这种疾病属于门诊慢性病,根据文件精神,门诊慢性病一个自然年进行一次报销。对于罗大姐这种情况,只能是先自己垫付药费,把药费单保存起来,最后再进行报销。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一站式”报销结算
“2017年,二级以上的医疗机构已经能够实现‘一站式\’报销结算服务,群众不用再拿着材料跑来跑去,节省了时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分公司社会医疗保险事业部副经理高天南对记者说。该公司是2015年至2017年大病保险中标的第三方公司。高天南说,在没实现“一站式”报销结算时,居民需要拿着相关材料到大病医疗报销地点进行报销,往往需要等待一定的时间。自从实现“一站式”报销后,居民在医疗结构结算时,已经自动对合规费用按比例进行报销,极大方便了居民。
据统计,截至今年4月20日,该公司已完成2015-2017年大病赔付案件94886人次,支付赔款金额35950万元。
第二轮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已启动
5月8日,记者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了进一步解决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贵港市已启动第二轮(2018-2020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
在第一轮大病保险工作中,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分别为11000元和7000元(大病保险起付线不含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标准以下个人自付部分),起付线以上均采取分段报销,0-2万元报销50%,2-4万元报销60%,4-6万元报销70%,6万元以上报销80%。第二轮大病保险起付线原则上为7000元。根据有关规定,大病保险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参保人员实施起付线降低50%(即3500元)、报销比例在原报销基础上提高10%,大病保险医疗费用报销额度暂不设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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