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易舟芹)记者近日从市交通运输局新闻发布会了解到,《贵港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将于5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贵港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就贵港市网约车的行政许可、日常管理和监督、行政执法、投放方式、车辆标准、营运要求及经营行为等进行细化,旨在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改善城市交通秩序。
据了解,网约车经营行政许可主体是由设区的市级或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网约车行政许可和日常行业管理工作。网约车应取得贵港市公安交警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牌照和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行驶证。为促进贵港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施细则》鼓励轴距达到2600毫米以上或综合工况续航里程达到250千米以上的新能源汽车参加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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