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讯2月26日,市交警二大队查获一起车辆与司机准驾车型不符违法行为,而司机对自己违法全然不知。
当天4点许,二大队民警对一辆由贵港城区驶往桥圩方向的“粤E”黄牌客运车辆进行检查。该车核载8人,号牌种类为“大型车辆”,属于中型客车,驾驶此车辆需持B1准驾车型驾驶证,司机陈某仅持有B2准驾车型驾驶证,因此被交警部门依法定性“准车型不相符”。陈某则称在广东购买二手车时,车行老板告之,B2驾驶证可以驾驶此车。民警对违法当事人进行教育,陈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目前,违法车辆已被依法拖移,陈某面临1000元罚款,扣留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置。
据了解,车管部门对车辆进行审核登记时,是根据汽车公告目录核载人数浮动值上限值核定车型,如该车型公告目录的核载人数为8至18人时,即使该车实际核载人数为8人,但注册登记时按该车型的数大核载人数18人核定其为中型客车,持B1或者A1、A2驾驶证才能驾驶。
民警提醒广大司机,驾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及行驶证,切莫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车辆。(古佳民白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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