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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黄富维
数年前,贵港市森林公安局及下属多个大队配备了一批警用摩托巡逻车。几年来,这些车辆的使用率很低,大多数行驶里程只有数十公里,最少的才0.8公里。车辆长期闲置,蒙上厚厚灰尘。这些巡逻车为何会受冷遇?(相关报道见本报12月27日A8版)
这些被闲置的警用摩托巡逻车,确实是一种资源上的浪费。按照自治区森林公安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的说法,这批警用摩托巡逻车配备的初衷,是为了缓解森林公安用车紧张现状而购置的。
为缓解用车紧张状况而配置的摩托巡逻车,为何被弃之不用?对此,尽管贵港市森林公安局没有进行正面回答,但笔者认为,既然有车不用,起码说明贵港市森林公安方面的“用车紧张现状”,并没有上面所说的那么严重。
由于我区森林公安发展建设起步晚、起点低、基础薄弱、管护战线点多,责任大、任务重,以及地方财政又相对困难等方面的原因,为加强林区巡防和森林火灾案件预防力度,增强出警灵活性,向基层森林公安配备一些警用巡逻车,以筑牢森林保护防线,也实属必要。但是,就摩托巡逻车的配备而言,也要根据各基层森林公安的具体情况而定,不必搞一刀切,来个见者有份。因为这样做,表面上看是一碗水端平,平衡了地方关系,实际上也给一些没有需要或不愿意使用摩托巡逻车的基层森林公安出了难题,并有可能直接造成警务巡逻用车的闲置或浪费。报道中称,同样是这批统一拨付给各市的摩托巡逻车,在玉林市和钦州市的使用率就高,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基层有基层的差异,每个地方的森林防护工作都存在不同的具体情况,贵港市森林公安出现对摩托巡逻车闲置的现象,究竟是由于执法的民警都没有摩托车驾驶证,还是不便于抓捕搭载犯罪嫌疑人,以及山路多崎岖,摩托巡逻车上山执法不实用,等等。此事反映了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即便是为基层配备警务用车这样的好事,也不能光有热心肠,当问问下面需不需要。此外,对所配备车辆的使用情况,也要有所了解。确实用不上的,或不愿意使用的,要及时清退回来,调配给更需要的地方使用,不能对国家资源的闲置或浪费视而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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