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贵港讯(记者周如雨 通讯员陈松杰 谢琴美)近日,有网民在贵港多家论坛发帖称,5月24日上午,他骑助力车经过贵港市中山路与建设路交叉路口时,因为没有驾驶证被交警查获,其间更是被一群交警殴打。5月27日,贵港市交警支队一大队回应称,不存在殴打的情况,交警在执法过程中程序合法,采取措施适当。
5月26日,贵港市一网民在当地多家网络论坛发布题为《贵港交警打人后不承认》的帖子,称自己24日上午10时许,在中山路与建设路交叉路口遇到交警查驾驶证,因为他的驾驶证丢失,正在补办期间,他跟交警理论,被一群交警按到在地殴打至眼角流血,事后交警并不承认打人。这名网友还在帖子中寻求该起事件的目击者。
5月27日下午,贵港市交警支队一大队官方微博发布事件说明称:5月24日上午,大队执勤人员在城区中山路与建设路交叉路口,对过往机动车辆进行交通安全检查。10时20分许,当事人韦某驾驶无号牌轻便二轮摩托车经过,民警依法将其拦下要求出示驾驶证。韦某未能提供相关证件,民警按照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开具了凭证且依法扣留了车辆,并向韦某解释了缘由。其间,韦某情绪激动,多次试图将车开走。在有关人员拖离车辆时,韦某还上前阻止。现场执勤人员将其控制,扭送当地派出所处理。
据派出所民警经初查后认为,当事人韦某的行为已违法,但情节轻微,于是对其作出警告教育,随后一大队民警带韦某回队部作进一步询问。在整个过程中,一大队执法程序合法,对当事人采取控制措施适当。
交警提醒,市民群众有义务协助、配合公安机关检查。如对交警的检查、处理过程和结果有异议,当事人可依程序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并由上级公安机关进行核查,切勿做出阻碍执法的行为。交警还提醒,轻便二轮摩托车应按法律规定登记,悬挂号牌方可上路行驶,驾驶证处注销可恢复状态时,驾驶员应及时参加学习和审验,证件恢复正常状态方可驾驶机动车上路,否则交警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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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贵港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