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陆小洁)贵港市坚持“把好事办好、把好事办实”的服务宗旨,在全区率先推行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现场兑付的做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09年6月,自治区财政厅和商务厅联合发文,在全区推广贵港市家电下乡由商家现场垫付补贴资金的办法。
作为自治区为民办实事工程之一的家电下乡是国家的一项重要的强农惠农政策,涉及到千家万户农民朋友的切身利益。然而,家电下乡资金补贴兑付手续繁琐等问题,一度使家电下乡销售陷入“瓶颈”。在具体操作中,农民最关心的问题是“能不能拿到政府的补贴”,“能不能快一点拿到政府的补贴”。政策执行不久,就有群众投诉申领财政补贴资金手续繁琐,而基层财政所工作人员则反映受理财政补贴资金申报工作量很大,难以应付。至2009年4月30日统计,贵港市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625.39万元,应发放补贴211.3万元,实发只有102.27万元,仅占应补贴金额的48.40%。为此,市商务局和财政局联合组成调研组,深入全市的销售网点、农民消费者和乡镇财政所进行调研,发现农民消费者普遍认为到乡镇财政所申领补贴的手续比较麻烦,中间环节较多,兑付的周期太长,担心不能及时领到财政补贴。一方面,农民在购买产品后,需要自己带上相关手续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所申领补贴资金,补贴发放到农民手中需要较长的时间;另一方面,部分销售网点的销售信息录入不及时,导致财政所工作人员无法对信息进行核对等问题。
找出了问题的症结后,贵港市大胆创新,推行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现场兑付办法,突破原有补贴兑付程序的框架,率先提出将补贴资金改为在销售环节现场兑付,方便农民消费者,并决定在港北区开展家电下乡财政资金补贴现场兑付试点工作。
港北区从2009年4月1日起正式实行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在销售环节兑付的办法,由销售网点在销售时按补贴标准当场兑付,从销售货款中抵扣,让农民在销售环节就能享受到补贴的优惠。销售网点收集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等购买人信息,在电脑系统录入相关销售信息后,按逢十日结算一次、每月结算三次的方式,统一到该区财政局领取先行垫付的补贴款。港北区政府和销售网点签订协议,明确双方责、权、利,规范销售网点销售和申领补贴行为。面对补贴兑付方式的转变,公安部门采取在户口本上加贴购买登记卡、加盖骑缝识别章的做法,有效解决了无法识别每户农民购买家电数量的问题,杜绝了可能出现的违规现象。相关部门还先后多次召集辖区所有的销售网点,反复做商家的思想动员工作,打消了销售网点怕麻烦、怕增加成本、怕承担风险的顾虑,确保了销售环节兑付补贴资金的顺利推进。
港北区试点成功,为贵港市在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现场兑付工作中总结新经验、找出新办法、抓出新成效提供了全新的模式。2009年5月12日开始,贵港市全面推广实行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在销售环节现场兑付的办法。这一办法大大提高了农民群众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积极性,从而带动了全市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量的增长,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量由现场兑付前的月均406万元增加到1656万元,是现场兑付前的四倍多;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民100%拿到了补贴,财政部门对销售网点的补贴兑付率也达95%以上,给农民朋友带来了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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