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花都两男童被发现在车内窒息身亡,经法医初步鉴定,2名男童体表均无外伤,结合现场勘验情况,分析为2名男童自行进入未锁车门的车内活动,过程中,触碰车内中控门锁按钮导致车门锁死,因年龄太小(一名5岁、另一名4岁)不懂脱困,长时间处于高温闷热环境导致脱水性休克死亡,初步排除他杀嫌疑。
该事件持续引发关注。车主有没有下车关门落锁的义务?没有落锁,是否算民法上的过错而要承担赔偿责任?事发后,围绕男童身亡车主是否有法律责任的讨论引发争议。就此,记者采访了多位法律人士。
事发现场: 出事地点距男童家约200米
6月20日,广州花都警方接群众陈某(男,55岁,花都区人)报警称,发现有2名男童在其车内,怀疑已死亡。花都警方迅速派员到场处置,协助“120”医务人员将2名男童送医院抢救,但因抢救无效死亡。
据报警人陈某称,其于6月19日19时许将自己的小车停放在花东镇大龙村一民居院子里后离开,因其汽车遥控钥曾发生故障,故无法确认车门是否锁上。6月20日13时许,其返回停车处时,发现有2名男童在其车内,且无任何反应,遂拨打110和120报警及请求救援。
6月22日上午,记者走访花东镇大龙村获悉,不幸出事的两名男童分别是5岁的小健和4岁的康康,两人是堂兄弟和幼儿园同学,也都是各自家中的老二。
小健的母亲刘女士告诉记者,“6月15日孩子才刚刚返学,那天是周六不用上学,没想到就发生这种事。”
小健的奶奶哭诉,6月20日10时30分许,她看到小健在家门口玩耍,当天约11时准备吃午饭时,家人发现小健不见了,于是焦急地外出寻找,“到处找不到,直到下午1点多,警方过来,我们才得知在后面的车里出事了。”
刘女士悲恸称,儿子当时被发现坐在车后排。“他们平时很少到出事地点那边玩,我们怎么也没想到他们会在车上。”
记者在大龙村走访看到,小健的家在村中心水塘附近,涉事车辆停放的地点位于该村北边外一民居门前,距离小健家约200米。据小健的家人现场指认,涉事车辆事发时停在村北一民居大门旁,从小健家到出事地点步行约2分钟。该民居外没有大门,记者抵达时,民居一楼门锁紧闭。
“当天下午1点多,是车主的侄子准备出门上班时,路过看到车内有小孩,车主于是报警。”附近村民告诉记者,发现两名男童被困车内后,车主当时被吓坏了,警方赶到场时,其中一名男童被发现鼻出血,后来两名男童均被紧急送医。
车主:
车锁出现故障有一个多月了
警方通报称,经法医初步鉴定,2名男童体表均无外伤,结合现场勘验情况,分析为2名男童自行进入未锁车门的车内活动,过程中,触碰车内中控门锁按钮导致车门锁死,因年龄太小一名5岁、另一名4岁不懂脱困,长时间处于高温闷热环境导致脱水性休克死亡,初步排除他杀嫌疑。
6月22日午间,记者在事发现场附近见到车主陈先生。他告诉记者,19日晚,他外出回来后将车停在自家院内,随后回家。陈先生告诉记者,涉事车辆已有十多年车龄。
陈先生表示,其车锁出现故障已有“一个多月了”。他自述,原本准备过段时间年审时一起检修,没想到出了这种意外。据介绍,涉事车辆已被警方带走。警方仍在进一步调查此事。
律师说法
车主是否有责任
关键看车辆停放场所
据澎湃新闻报道,两名男孩为堂兄弟,车主也是同姓亲戚。男童家属认为车主不锁车门导致小孩进入车内,有一定责任。车主家属则认为无责,称车当时停放自家庭院内,两男孩是进了他家私自上车。
车主有没有下车关门落锁的义务?没有落锁,是否算民法上的过错而要承担赔偿责任?有律师表示,无论刑事还是民事责任,都需从车主未锁车门的行为是否构成“过失”来展开。
车主是否存在主观过失
在法律上并无明确界定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认为,车主在刑事责任上免责,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刑法上的过失要求是‘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车主停车后根据一般人的常理认知推断,不会预料到车内闷死事故的发生,该事故的发生属于意外事件。”
付健表示,车主锁车是为了防盗窃,现在该案车主在没有确定车门是否处于锁上的状态就自行离开,是对自己财产权的一种处置,法律没有要求车主离开务必上锁,而且车辆处于一个私有的民宅院子里,车主对事故的发生主观上不具有过错,停放车辆的行为也不是一个侵权行为,在民事责任上车主亦不承担侵权责任。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认为,车主的责任不重甚至无,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在于监护人。“儿童好动,去车子上玩耍也属正常,但毕竟还小,不懂事,需要监护人的在场监护。故监护人是严重失职的。”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马锦林认为,车主是否应当预见未明确车门已锁的行为会导致他人擅自闯入从而造成死亡的后果、其是否存在主观上的过失,该问题的判定并无法律法规的明确界定,需要根据一般的生活习惯进行判定,且也存在一定争议。他表示,若认为车主对其有一定的注意义务,根据该注意义务要求的高低,才可进一步判定其是否应当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或民事侵权责任。
车锁出故障一个多月
车主是否依旧无责?
有网友提出疑问表示,车锁出现故障已有一个多月,这种情形下车主是否依旧无责?丁金坤解释,他认为关键要看车辆停放场所是否影响公共安全。
丁金坤举例称,2019年广西桂平市法院曾审理一起案件:陈某宇驾车到桂平某村探亲时,将该车停放在村小学的球场上,未满16周岁且有智力障碍的蒋某顺,在无人注意时自己打开车门进入车内玩耍,最终被闷死在小车内。法院认为,陈某宇没有妥善管理好停放在公共场所的车辆,是造成本案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担责两成。
他表示,与广西的案例车辆停放在公共场所有所不同,本案车子是停在院子里的,“自己的地盘,一般情况下,不锁车门不会发生事故,除非车主已经注意到周围有小孩玩耍,而必须关门落锁或者采取其他防护措施。本案中车主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以及责任比例大小(如有责任),须看现场的具体情况,以判断车主是否尽到公共安全义务。该种义务的标准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最终由法官综合情况认定。”
据南方都市报、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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