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锐评
龚文颖
据《南国早报》报道,近日,桂平市蒙圩镇一码头负责人廖先生,发现相邻码头违规将清洗码头的污水直排入郁江。他于是致电环保部门反映情况,等了几个小时未见人过来,便驾车离开,谁知遭到不明身份人员殴打至骨折。
廖先生认为自己举报后随即被人袭击很蹊跷。而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则表示,廖先生假若认为环保部门存在泄密行为,有证据的话可向纪委等部门举报。
细看报道原文,某些细节确实显得很蹊跷,不免令人齿冷。但更寒心的是,对举报人的遭遇和质疑,环保部门的反应相当冷漠,无论从道义或职责上来说,让人有伤了心又寒了心之感。
整个事件中,举报人廖先生应该算是最守规则的人——现场拨打举报电话,口头提交资料证据,并留在现场等候行政执法人员。两个多小时后举报人就遭遇殴打,加之打人者“边打边录像”的狂妄施暴手段,不得不让人心里生出举报被“走漏风声”的质疑。
得知公安部门已对此立案侦查,笔者在等待查处进展情况之余,还想说道说道事情发生后环保部门的反应。不论是接受举报后的工作流程,还是履责回应质疑,环保部门理应主动自查究竟有没有内部人员泄密,而不是回应“如有证据可向纪委等部门举报”。我国法律充分保护群众的监督权及举报权,有相关的举报保护规定。正规举报途径被质疑,相关部门首先要做的,应是自查自证,而不是将疑问往外一推了之。
对于举报人廖先生来说,疑因举报招致殴打,按正常人思维哪里还敢再次举报?在办事能力、信息渠道、话语权等诸多方面,个人与部门的体量上存在天然差距。若将举报人置于风险之中,将几乎所有举证责任推给举报人,显然是不公平的。
俗话说“邪不压正”。匡扶正义需多方努力,而不是任由正义的小火苗遭到恶意扑杀,更不能给违法者利用公权管理漏洞打击正义的空间。举报信息若不能合理处置,举报者没有获得必要保护,长此以往,举报制度或会失信,举报电话可能形同虚设,正邪博弈,输赢还真不好预料。
没有群众积极参与的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肯定是不合格、不彻底的。许多古道热肠的群众、路见不平的义勇之士,不是不想参与,而是害怕被拒绝甚至被打击报复——尤其是后者,堪称民众参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一个重大障碍。
可见,法治信仰的建立,要走的路还很长。希望政府各个部门能扛起更多法治建设过程中的风险责任,让“守规则”比“潜规则”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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