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邦出庭受审。今报记者钟华 摄
今报记者钟华 通讯员冼旎文
5月16日上午,34岁男子刘某邦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在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出庭受审。刘某邦在“善心汇”传销组织中的级别是“A轮功德主”,他的下线网络有47层,138万多个会员账号。
被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
刘某邦是桂平市石龙镇人,案发前住在柳州市航二路民航苑小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17年7月18日被柳州市公安局柳南分局刑拘,同年8月25日被逮捕。
柳南区检察院查明,2016年5月9日,刘某邦注册成为“善心汇”会员。当月至次年7月期间,他以高额静态收益和动态收益为诱饵,发展下线会员,并按层级进行奖励。截至2017年7月24日,其会员账户在整个“善心汇”会员网络中处于第四层,属于“A轮功德主”,其下线网络有47层,138万多个会员账号。
公诉机关认为,从“善心汇”的运作模式来看,其自身不具有健全的盈利能力,根本不可能长期保持平台的运转。其组织者、领导者骗取会员大量财产,给会员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刘某邦组织、领导以平台互助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情节严重,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
四兄弟全部涉案被羁押
刘某邦及其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他犯组织、领导传销罪均没有异议,但辩护人辩称,接受刘某邦领导、指令、操控的传销人员实际未达到120人以上,他的犯罪情节未达到刑法中所规定的“严重”程度;他不是“善心汇”传销组织的策划者、操纵者,只是对传销组织的扩大起到推动作用,罪行较轻。
从刘某邦的陈述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可以了解到,刘某邦兄弟4人,均在“善心汇”传销案中涉案被羁押。其哥哥刘某华在“善心汇”组织中的层级,是比刘某邦更高的“A轮服务中心”级。2016年5月,刘某邦通过刘某华用手机发送的网络链接,注册了“善心汇”会员。成为会员后,刘某邦将家人、亲戚、朋友等20多人发展成为下线。后来,其下线层级不断增多,下线会员账号也超过了138万个。
2017年3月,刘某邦交纳5万元,从“善心汇”的普通会员升级成了“A轮功德主”。他还在窑埠古镇租了一间门面,挂出招牌,开展“善心汇”相关活动。刘某邦还建了两个微信群,用于每天收听“善心汇”头目张天明的讲话。这两个微信群,每个群都有成员100多人。
两种所谓“收益”
据刘某邦供述,他在“善心汇”传销组织中的收益,分为动态和静态收益。
动态收益,即每发展一名第一代下线,他可拿到该下线投资金额的6%作为奖励,实际可提现3%,剩下的一半转为善心币,可用于“善心汇”相关网络商城的购物折扣。对于第三代和第五代的下线,刘某邦还可以分别获得他们投资金额的4%和2%作为奖励收益。
静态收益,就是指所谓的“受助”。经“善心汇”网站的自动匹配,会员可向指定的“受助”会员账户打款,称为“布施”。完成“布施”的会员,就可以成为“受助人”。经过半个月左右的系统匹配,就能收到比原来“布施”金额高出10%至30%不等的“受助款”。
刘某邦有一个绑定“善心汇”会员账号的专用银行账户。该账户的交易记录显示,他总共完成“布施”146万多元,“受助”167万多元。对于从“受助”中获取的这21万多元收益,刘某邦辩称,在最后一次“布施”中他加大投资金额,“布施”出去30万元,还没有等到“受助”的回款,他就已被公安机关查获了。刘某邦认为,在静态收益方面,他不但没有赚到钱,还亏了8万多元。
在最后陈述中,刘某邦请求法庭能给予他从轻处理。法官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日宣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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