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讯 因讨香烟引起争执,血气方刚的少年挥刀怒砍他人,一时冲动酿出了命案。近日,桂平市人民法院对一起未成年人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分别判处林某有期徒刑十三年,钟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去年1月27日凌晨5时许,林某、钟某与钟某某、罗某(二人另案处理)到桂平市某网吧上网。7时许,在同一网吧上网的张某向钟某某讨要一根香烟,遭到拒绝后二人发生口角,张某表示要打钟某某。钟某某遂告知林某、钟某,并暗示要教训张某,林某随即告知罗某要打张某。8时许,张某欲离去,钟某某等人尾随其至网吧一楼与二楼的平台处,即对张某拉扯殴打,后来林某、钟某和罗某亦加入对张某进行殴打。在殴打中,林某持开山刀朝张某的头部、颈部等部位连砍,钟某某则用匕首朝张某的胸部、腰腹部等部位猛捅,随即四人逃离现场。张某受伤后,经送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法医鉴定,张某系因全身多处锐器伤导致失血性休克以及开放性血气胸而死亡。
迫于法律的威严,去年2月2日,林某、钟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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