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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不打表计费可投诉维权 公路边建房需保持一定距离

来源:贵港日报 2013-07-13 17:30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讯(记者黄摩登)7月10日,市交通运输局上线“阳光热线”直播,详细为群众解答了出租车不打表计费应如何维权和在公路边建房有何规定等问题。 

直播中,桂平市的一听众来电称,前几天她来贵港,坐出租车时发现司机不打表收费,要求打表时司机却拒载,她该如何维权?该局答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和《贵港市出租车客运管理办法》的规定,出租车经营中不打表、上车就要价或无正当理由拒载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同时也违反了物价管理法规等。遇到这种情况,其中的价格问题可向物价部门投诉;拒载问题可向运管部门投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出租车经营中的拒载问题如经运管执法部门查实,可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由原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另一听众来电咨询,在公路边建房有何规定?该局答复,根据相关规定,在公路边建房子必须控制在离公路建设控制区用地范围内的一定距离,标准是从公路用地的外缘,即公路水沟边1米起开始计算。不同公路的等级距离规定标准不一,分别为: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小于15米、县道不小于10米、乡道不小于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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