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郑瑞福 通讯员 韦月胜
森林公安办理的案件主要是滥伐、盗伐,大多数案件是有砍伐现场,无人证、物证。如何开展侦查破案工作呢?近日,被自治区森林公安局评为第一届全区森林公安“十大破案能手”的市森林公安局治安刑侦大队民警杨宁有一手绝活,就是让案发现场“说话”,把犯罪嫌疑人揪出来。
2011年11月23日,港南区东津镇石莲村一处山岭的30亩桉树被砍伐,砍伐时间已有1个多月。接到群众举报后,杨宁主动请缨担任此案的主办民警。杨宁分析认为,被砍伐林木现场较大,犯罪嫌疑人不可能一夜之间就能把林木砍伐完并拉走木材,在砍伐过程中肯定会有群众见证。另外,被砍伐的林木的主人对自己的林木被砍伐应当有个解释。根据杨宁的分析,办案组民警立即展开侦查工作。因距案发时间较久,旁证没能找到线索,而林木主人已南下广东,一时无法找到联系方式。就在办案组民警发愁的时候,杨宁在再次对案发现场勘查中发现,现场有一间破旧的房子,房子有养殖家禽的痕迹,认为只要找到房子的主人,就能把案件侦破。杨宁通过对附近村民的走访调查,获知利用那间房子养鸡的是李姓村民,并通过李姓村民了解到林木主人的情况。办案民警通过在外围一点一滴地搜集证据,最终迫使犯罪嫌疑人余某主动投案自首。
2012年4月3日,桂平市厚禄乡发生一起因拜祭祖坟引发的山林火灾案,被烧毁林木的受害人(属A村)认定山林中的一堆坟墓的后人(属B村,与A村相邻)为失火者,多次到乡政府和桂平市政府上访,要求惩罚嫌疑人,并扬言要进京上访。由于案件得不到侦破,嫌疑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A村村民与B村村民之间不断摩擦的火花极有可能引发斗殴事件。2012年7月,贵港市森林公安局领导指定治安刑侦大队主办此案。杨宁作为主办民警,与办案组民警到A村后,顶着烈日对
失火的150多亩山林反复勘查,根据山火的燃烧方向,断定起火点为山岭中的一堆坟墓,并立即传讯嫌疑人莫某。在办案组民警列出层层证据后,莫某低下头,对失火行为供认不讳。
2011年12月21日,韦某到市森林公安局报案,称其承包的山林被磨某盗伐。接报后,市森林公安局治安刑侦大队民警根据线索抓获犯罪嫌疑人磨某及其叔父磨某荣。犯罪嫌疑人供述自己因生活困难,到集体山林砍伐杂木作柴火销售的犯罪行为,但拒不承认是盗伐他人的林木,并声称砍伐的杂木经村民集体同意。因审讯结果与报案者韦某的陈述不符,办案民警无法对案件作出正确定性,案件不能及时移送起诉。杨宁及办案民警反复研究案件材料无果后,走访了承包合同发包方某村委干部,了解到韦某确实承包有某村委的山林,但承包的山林中有部分林地存在纠纷,而犯罪嫌疑人磨某、磨某荣所砍伐的林木正好位于纠纷林地当中。确认这一事实后,办案组将此案定性为滥伐林木案,成功将案件移送起诉,避免了冤、假案的发生。
2012年,杨宁参与侦破刑事案件21起,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9起,查处违法人员44人,为国家挽回损失1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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