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借有还,再借不难,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太不值了!借钱赖账,以为躲得过去,没想到现在不仅还本付息,还遭判刑惩罚,惹上牢狱之灾。真的是偷鸡不成蚀把米……”法庭之外,几位旁听了案件审判全过程的群众纷纷讨论着。
近日,旺苍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了一起“与众不同”的案子,该案真正成为了维护良好社会信用环境的一部反面教材。
2008年7月23日,家住木门镇元坝村的罗某急匆匆地来到旺苍农信联社木门信用社申请借款建房。经工作人员核实相关信息之后,信用社很快为其发放了3万元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期限两年。2010年7月22日借款到期后,罗某却仅偿还了部分利息,对借款本金及其余利息总以种种理由拒绝偿还。
为维护良好金融生态环境和金融机构合法权益,旺苍农信联社在清收无果情况下不得不拿起法律武器将罗某诉诸人民法院依法处理。在事实证据清楚的情况下,旺苍县人民法院很快就判决罗某立即偿还信用社借款本息。然而判决生效后,罗某依然我行我素,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信用社工作人员多次催收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仍无动于衷。最终,法院不得不通过司法拘留予以惩戒。2018年8月,罗某家属代为偿还了信用社贷款本金3万元及全部结欠利息。然而,罗某并未逃脱法律的制裁。2018年8月30日罗某被旺苍县公安局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事拘留,旺苍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于是有了上诉公开审理一幕。
“我是个法盲,完全没意识到自己的赖债行为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我认罪悔罪,请求法院对我从轻处理。”法庭上,被告人罗某对自己逃废债行为追悔莫及。
法官当庭宣判,被告人罗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至此,罗某为自己赖债行为付出了惨痛代价。
据悉,此次审理“老赖”一案不仅有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金融机构代表现场旁听,还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旺苍法院官方微博、旺苍在线等平台对全国网友进行了同步直播。案件的公开审理,为有效震慑和打击“老赖”行为发出了积极信号,必将对优化营商经营环境、营造珍视信用氛围、维护金融秩序稳定、深入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具有深远影响。
(市金融工作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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