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殷俊 唐亚玲 记者田志林)近日,青川县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余某某盗窃一案。因余某某系聋哑人,该院特为其聘请专业手语老师出庭为其提供手语翻译。
庭审中,在手语翻译老师的协助下,公诉人与余某某克服了语言交流障碍。经审理查明,今年8月1日,余某某以购买商品为由,盗走青川县某商店营业款元,后被群众挡获。该院依照法律规定,依法以余某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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