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5#、14#、15#、21#—24#、39#—50#楼及39—50栋地下室车位的业主:
我公司于2019年9月取得2#、5#、14#、15#、21#—24#楼;2019年11月取得39#—50#楼;2020年4月取得39—50栋地下室车位的房屋首次登记《不动产权证书》总证,满足转移登记分户条件,并且已有很多业主都已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但仍有部分业主还未提交办证资料或资料不齐导致无法办理。现请还没有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业主带上所需资料尽快到凤凰唐城售房部办理。
附: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所需资料:
1、购房合同上所有的买受人均需到现场签字、照相
2、购房合同上所有的买受人的身份证原件3、购房合同及备案表原件4、银行贷款(借款)合同原件5、税收完税证明原件6、增值税发票7、工本测绘费收据原件(130或140,600或610的收据)8、交维修资金的凭证9、《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有的一定要带上,没有的不用管)
广元市天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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