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梓菡)2日,利州区法院公开审理广元市首例涉疫情案件,被告人都某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被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
据了解,2020年1月25日22时18分,被告人都某因不愿春节期间上班,遂编造“今天为止,广元市经开区盘龙镇已经发生多起新型肺炎,分别是盘龙镇,进赛村,已确诊,村委会紧急通知,禁止盘龙场镇及周边人口出去,已经封路了,报备一下”的虚假疫情信息,在微信群中发布(截至目前,该镇无一例确诊病例,也未封路)。此信息最先发布到多达45人、其成员遍布广巴两市各县区的一个微信群。
1月26日上午,该虚假疫情信息被杜某某、苟某、欧某某等人先后转发到有45人的一个内部群、有110人的一个班级群、有23人的一个家庭群、有11人的一个工作群、有19人的一个工作群等微信群。其虚假信息迅速呈倍数扩散,造成社会恐慌,严重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的正常秩序。为消除其影响,经开区及时动员区、镇、村三级200余名党员干部进行辟谣和宣传引导。
1月25日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通过网络舆情获此情况后,于次日立案侦查,并于26日将被告人都某抓获归案。被告人都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愿意积极配合公安机关,通过自己的微信向社会辟谣。
利州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都某在疫情防控期间,编造虚假的疫情信息,在信息网络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被告人都某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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