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广元市水、气、声环境质量与去年相比总体保持稳定。
中心城区空气质量稳定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优良天数比例为96.1%,各项污染物年均值达到或优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酸雨污染状况基本持平。
嘉陵江、南河、白龙江等主要河流水质相对稳定,均达到或优于规定水域环境功能的要求。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均全面达标。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噪声相对稳定,市城区声功能区达标情况总体良好。
水环境质量
1.主要河流水质
广元市境内嘉陵江、南河、白龙江三条主要河流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规定,均达到或优于规定水域环境功能的要求。
2018年所有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其中嘉陵江八庙沟断面、白龙江姚渡断面水质类别由2017年的Ⅰ类水质降低到Ⅱ类,水质有所下降,其余各监测断面水质类别均未发生变化,水质稳定达标。
2.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
2018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每月对广元市西湾水厂、城北水厂、吴家浩水厂水源地水质进行了采样监测,其中西湾水厂为地表水,城北水厂、吴家浩水厂为地下水。
监测结果表明:西湾水厂水源地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达标取水量3391.41万吨,无超标取水量;城北水厂水源地水质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Ⅲ类标准,达标取水量126.74万吨,无超标取水量;吴家浩水厂水源地水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Ⅲ类标准,达标取水量305.62万吨,无超标取水量。
环境空气质量
1.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
总体上,2018年广元市环境空气质量较上年有所改善,广元市2018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总天数为343天,优良天数比例为96.1%,较上年上升1.4%。
其中,环境空气质量为优的天数为131天,占全年的36.7%,良的天数为212天,占全年的59.4%,轻度污染的天数为13天,占全年的3.6%,中度污染的天数为1天,占全年的0.3%,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臭氧日最大8小时均值和细颗粒物。
2018年,市城区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浓度中,二氧化硫年均值19.7ug/m3,比去年降低6.6%;二氧化氮平均值34.5ug/m3,比去年降低9.7%;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值56.3ug/m3,比去年降低4.9%;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1.3mg/m3,比去年降低13.3%。
2.大气降水
2018年,广元市设监测站、老城、黑石坡3个降水采样点,全年采集降水样品共238个,其中酸雨样品3个。
降水监测结果表明:2018全年酸雨频率较2017年上升0.69%,酸雨变化状况为基本持平。
声环境质量
1.区域环境噪声
2018年广元市城区共设202个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监测总面积为12.6平方公里。
监测结果表明:2018年全市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3.9dB(A),夜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44.3dB(A),均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划分二级标准,声环境质量较好。
2.交通干道噪声
2018年全市城区交通噪声共设27个点位,监测道路总长度40830米。
监测结果表明:广元市城区交通干道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9.8分贝,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为二级(≤70.0分贝)。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3.3分贝,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为四级(≤64.0分贝)。
3.功能区噪声
2018年,广元市城市功能区噪声质量状况良好。
1类、2类功能区噪声点次达标率昼间、夜间均为100%,与2017年相比保持不变;3类功能区噪声点次达标率昼间、夜间达标率均为100%,较2017年的夜间达标率升高25%;4类功能区噪声点次达标率昼间为100%,夜间达标率均为50%,较2017年的夜间达标率降低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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