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舒清华记者唐彪)“赔偿金额低于患者方诉求,怎么办?”“市医调委”给出答案:坚持实事求是,应该多少就赔偿多少。近日,在“市医调委”的调解下,患者方提出赔偿100多万元的诉求被拒,最终达成了由医院赔偿患者家属20万元的赔偿协议。
去年8月,市民高某某因病住进市某医院,治疗期间突然出现胸闷、气紧、反应差等情况,医院全力抢救无效死亡。其后,高某某家属聚集几十人在医院滞留,并提出赔偿100多万元的诉求。受理这起纠纷后,“市医调委”及时组织医患双方座谈,进行专业评估。通过专家评估,认为该起医疗纠纷中医院有一定的医疗过错,医院应给予患者家属一定赔偿。经过13轮调解,双方于今年1月达成了20万元的赔偿协议。
广元市地处川陕甘三省结合部,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557家。其中,市级医疗机构诊疗服务量较大,承担来自周边地区大量疑难重症病人诊治,也是医患矛盾最突出、医疗纠纷频发的地方。2012年开始,广元市坚持把建立医疗纠纷调赔模式作为重要工作部署,在市司法局设立了市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市医调委”),着力推进医疗纠纷调处从“院内”转移到“院外”、从医患双方直接博弈转移到由第三方主导的理性谈判、从行政调解转移到人民调解。
目前,全市医疗纠纷自愿申请第三方调解成为主流,以第三方人民调解为标志的“市医调委”逐渐成为医疗纠纷调解处置的主渠道。
去年以来,“市医调委”调解案件47件,结案38件,成功调解30件、终止调解8件,调解成功率80%以上,调处的纠纷无一例反悔、无一例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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