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柯林 记者 张庭铭)醉驾肇事后,不仅泼皮耍赖,还咬伤办案交警。12月18日,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法对该市一司机赵某作出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对其涉嫌危险驾驶、妨碍公务罪移送检察机关依法起诉。
11月25日14时30分许,家住广元市利州区的女性居民赵某驾驶浙JS9U2*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市区南河郑州路南鹰小学路段与杨某某驾驶的川H9072*小型轿车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接警的市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肇事的赵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当时,由于赵某拒绝进行呼气酒精检测,于是办案女民警将其带至广元湘康医院进行血液提取。但是,再次遭到赵某的拒绝。
在遭到屡次拒绝后,民警在南河派出所对其进行了强制血液提取。在强制提取送检血液过程中,赵某不仅泼皮耍赖,而且还咬伤办案女民警手背。
后经广元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的鉴定显示,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81.7mg/100ml,达到醉酒駕驶标准。经广元市公安局批准,赵某因涉嫌危险驾驶、妨碍公务罪也被立案侦查。图片来源:四川省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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