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欣)昨日上午9点,广元市发布通知,解除12月3日9时启动的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和Ⅲ级应急响应。
至2018年12月5日,广元市受西北地区沙尘天气影响明显减轻,环境空气质量逐步好转。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广元市打赢2018—2019年秋冬季蓝天保卫攻坚战三十条措施》(广委办函〔2018〕133号),继续按要求抓好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落实,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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