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广元市人民政府批准,广元市国土资源局利州区分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广元市利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凡拖欠广元市人民政府和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土地价款者在未缴清欠款前或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按时付款者不得报名参加本次竞买。竞得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对成交价款进行优惠或抵扣任何欠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均采用增价有底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获取出让文件的时间及地点要求如下:
申请人可于2018年10月11日至2018年10月31日(节假日除外),到广元市国土资源局利州区分局(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路214号)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10月11日至2018年10月31日(节假日除外),到广元市利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广元市利州区万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C区四楼)提交书面申请和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竞买保证金办理报名手续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31日11:00时。
(一)缴纳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广元市利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广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源分理处
账号:30930120000001234行号:402661000011
(二)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18年10月31日17:00时前确认拍卖出让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8年11月1日上午10:00时在广元市利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多功能厅举行。
七、成交价款支付期限:上述1号拍卖地块的拍卖成交价款须在拍卖成交后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首付50%,余下成交价款12个月内支付完毕;2号拍卖地块的拍卖成交价款须在拍卖成交后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首付50%,余下成交价款6个月内支付完毕;3号拍卖地块的拍卖成交价款须在拍卖成交后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首付50%,余下成交价款3个月内支付完毕。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上述1号、3号地块的交地时间为竟得者按合同约定缴清全部价款(包括应缴纳的违约金)后3个月内,由市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会同大石镇政府按土地现状移交给土地受让人;2号地块的交地时间为竟得者按合同约定缴清全部价款(包括应缴纳的违约金)后3个月内,由市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会同东坝街道办事处按土地现状移交给土地受让人。
2.上述3宗地块的受让人接受土地后1年内必须开工,开工3年内必须竣工。
3.竞买人竟得土地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土地出让人提出延期缴款、延期动工以及不缴纳土地出让价款请求。
九、联系地址和方式
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C区四楼
联系电话:(0839)5572867 3302955联系人:吴女士严女士查询网址:
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landchina.com)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http//www.sclr.gov.cn)利州区政府网站
(http://10.92.1.11/Derault.aspx)微信公众号:gylzzw(利州政务)广元市利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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