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污染源普查单位: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这封公开信,并给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关注及支持。
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每十年开展一次,是准确把握我国各类污染源排放及污染治理工作状况的重要手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82号)、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广元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广府办发〔2018〕4号)的要求,凡在广元市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均属普查对象。普查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产生、排放污染物设施。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的资料,2018年开始全面普查登记,2019年完成成果总结与发布。
届时,将有普查人员出示证件,进行入户调查登记。我们将严格按照依法普查的原则,对普查对象的技术和商业机密,履行保密义务。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
亲爱的朋友,为加快建设中国最干净城市,创建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市,衷心希望您的配合与参与!
广元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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