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桂霞记者赵利宾
以工资纠纷为由,私自扣押他人车辆一年多,且在法院判决归还车辆后,仍拒不执行。近日,高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强制执结一起返还汽车案件,车辆顺利交付当事人。
据了解,车辆所有人陈先生在云南某工地担任施工现场管理,被执行人胡某也在该工地做工。因工资纠纷,胡某与该工地另一负责人冷某发生纠纷。2016年9月,胡某搭乘陈先生的五菱面包车从云南到广元找冷某结账,当车行至绵阳高新区地段时,胡某以陈先生与冷某同为工地负责人,工地拖欠他的工资为由,将陈先生的车辆扣留,存放在高新区磨家镇。2017年1月,陈先生将胡某起诉至高新区法院,请求胡某返还车辆。经审理,法院判决胡某在判决生效后返还陈某五菱面包车。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胡某拒不履行,陈先生申请高新区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干警接到案件后立即赶赴现场实地调查,发现车辆被胡某停放在高新区磨家镇七星包村杨某处,杨某用钢筋将该车四周焊死,在收到法院送达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杨某拒绝将车辆移交给法院,并扬言“要想拖走车,必须给停车费,每天100元”,同时安排了人员将大门封锁,阻碍法院执行。
为避免激化双方矛盾,高新区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在组织陈先生与杨某、胡某三方协商解决的同时,又多次找到杨某释法析理,告知其可以提出执行异议,也可另案主张其合法权益,但杨某既不提出执行异议,也不配合法院协助执行。在杨某多次拒绝履行法院的协助义务后,高新区法院决定对杨某进行司法拘留。在执行拘留前,高新区法院本着化解矛盾、定争止纷、维护社会稳定的理念,再一次对杨某进行法治教育,杨某最终同意拆除该车周围的钢筋,并将该车移交法院执行局。车辆移交完成后,高新区法院又一路护送陈先生驾车至绵广高速路口。
交还车辆、房屋等财产的执行一直是法院执行工作中的难题,高新区法院执行局在案件执行中,坚持政策宣讲和法治教育相结合,争取被执行人能主动履行,对拒不执行的,坚决硬起手腕,果断强制执行,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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