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金融对全市经济建设三大主战场的支撑作用,近日,人民银行广元市中心支行组织广元市11家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集体签署了《广元市银行业金融机构降低融资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行业自律公约》,并提出十条承诺。
切实提高贷款审批效率。根据实体经济各类经济主体的融资需求特点,优化信贷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对信贷业务各环节合理确定办结时间并及时告知客户,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限期说明原因,降低融资时间成本。
严格落实“续贷”政策。认真落实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的无还本续贷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开展续贷提前审批、年审制贷款、循环贷款等业务。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继续扩大续贷政策适用主体范围,切实降低各类经济主体融资成本。
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手段。积极创新贷款抵质押方式,推广产权、股权、商标权、仓单、农产品、动产、保单等新型抵质押业务。推广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深化银税互动,支持诚信企业获得融资支持。
确定合理贷款利率水平。严格执行贷款利率政策各项规定,遵守全国、全省、全市市场利率自律约定。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特点、规模、周期和风险状况等因素以及融资需求特点,合理设置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不断优化利率定价机制,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切实降低融资成本。
认真落实利率优惠政策。充分运用央行扶贫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资金,加大对“三农”、小微企业等薄弱领域支持,严格执行利率优惠规定,将政策红利传导至符合条件的经济主体。
规范融资中间环节收费。强化对评估、担保等中介机构的筛选、甄别,主动与讲诚信、管理规范、收费合理的中介机构合作。杜绝在贷款审批过程中与外部中介合作收取额外中介费用等违规情况。
严格执行《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做好各项收费服务项目的公示和业务宣传,及时披露收费价目、收费调整信息及各类让利优惠政策等信息。
严格遵守“七不准、四公开”。做到:不以贷转存、不存贷挂钩、不以贷收费、不浮利分费、不借贷搭售、不一浮到顶、不转嫁成本;收费项目公开、服务质价公开、效用功能公开、优惠政策公开。
严格执行“两禁两限”。除银团贷款外,不对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对小微企业及其增信机构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全面清理各类融资“通道”业务,减少搭桥融资行为。对于已授信客户,及时按实际用款合同约定数额足额发放贷款,不在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件。坚决杜绝通过克扣放款数额、以贷返存、捆绑销售理财产品等行为,变相抬升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改进绩效考核机制。建立价格与服务相称、成本合理补偿、标准科学透明的服务收费机制。取消不合理的中间业务收费考核,及时调整考核导向和指标体系,审慎调整中间业务收入增速指标,从源头上遏制不规范服务收费行为。
(李露)
■延伸阅读
广元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联席会议制度正式建立
近日,广元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暨第一次成员大会成功召开,全市18家市(县)级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联席会议制度基础成员,共同审议了《广元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联席会议工作指引》,确定工商银行广元分行、农业银行广元分行和广元农商行(筹)3家金融机构为核心成员,工商银行广元分行为首届牵头机构,并设立了广元自律联系会议办公室。全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对促进广元市金融机构科学合理定价,维护市场正当竞争秩序,促进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自2015年10月国家全面放开存款利率浮动上限以来,利率市场化改革进入新阶段,全国和四川省先后建立了国家和省级层面的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分别对全国、全省金融机构利率定价进行自律管理。在此背景下,广元市建立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对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和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十分重要。全市市场利率自律联系会议制度的职责是对广元辖区金融机构自主确定金融产品利率行为进行自律管理,以及引导金融机构合理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落实住房金融政策、参与大额存单等金融产品的发行与交易。
会上,18家市场利率自律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签署了《广元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联席会议自律公约》,共同承诺严格遵守人民银行颁布的各项利率政策及相关规定,切实完善利率定价机制建设,科学合理定价,不搞恶性竞争、欺诈及内幕交易等有害于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自觉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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