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部门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立足自身职能,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将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近年来,广元市委政法委在省委政法委及广元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主动适应新形势,高度重视政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政法干警的政治素养、法治素养和司法能力,使全市政法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全市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执法满意度在全省民意问卷调查中连续三次排名全省第一。
邓光志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广元市司法体制改革着眼于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坚持法治思维,完善司法管理体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司法活动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确保社会公平正义。
四川法制报:广元市政法部门在强化司法公正,维护法治权威上采取了哪些措施?
邓光志:广元在司法体制改革推进过程中,紧紧围绕公正司法,规范执法行为,主要采取了五条措施。一是规范“减、假、暂”,并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二是排除法外干扰,为司法人员独立办案创造条件。三是规范案件管理,全市司法机关对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实行集中归口管理。四是各级司法机关分别建立、完善了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错案防止、纠正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五是对各类执法司法考核指标进行了全面清理,取消了“有罪判决率”等一批不合理的考核项目。
四川法制报:在推进司法公开,强化司法监督方面,广元全市政法部门又做出了哪些探索?
邓光志:广元司法机关积极推动司法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取得了新成效。广元中院是“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全系统在推动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中已走在全省前列,各项软硬件建设已经完成,并全面投入使用。 (下转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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