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高长青记者朱斗峰)12月11日,剑阁龙王潭水库事务中心管理处接到群众举报电话,称有人在龙王潭一级保护区范围内从事非法捕捞。在接到举报后,剑阁生态环境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立即采取行动,及时制止了该非法捕捞行为。
工作人员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后,将宋某、冯某等三人非法捕捞设施查获,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取证。经初步调查,三人对在龙王潭一级保护区范围内非法捕捞、破坏水源、水质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我们昨天下午5点左右,从这个地方把渔网放到角落里,今天早上6点过来收网的时候,就被逮到了,说这个地方是水源保护区,禁止捕捞。我们认识到自己的行为错了,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非法捕捞者冯某说。
据了解,宋某、冯某等三人此次非法捕捞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应用水源管理条例》及《广元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经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打击了非法捕捞行为,增强了村民的法制意识,促进了该县的渔业资源保护和渔业可持续发展。
“剑阁龙王潭水库是县城人民的唯一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关系着全县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中心一直将水源保护作为日常管理重点工作,着力解决社会反响强烈的非法垂钓、捕捞突出问题,切实做好水源地水环境保护。”水库事务中心主任毛西安表示。
今年以来,该县共立案查处渔事违法案件7起,制止非法捕捞数十起,处罚7人,没收并放生渔获物35公斤,没收销毁网具200余副、电捕鱼器具3台(套),并处罚金3200元,使渔业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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