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广元 今日旺苍 今日青川 今日剑阁 今日苍溪
地方网 > 四川 > 广元市 > 今日剑阁 > 正文

免费搭乘致人死亡死者家属索赔近百万

来源:绵阳晚报 2019-11-22 08:12   https://www.yybnet.net/

本是好意免费搭载,谁知半路发生车祸,导致搭车人不幸死亡。司机不仅要面对检察机关以犯交通肇事罪提起的公诉,还有死者家属附带提出的近百万民事赔偿。那么,法院最终会如何进行判决呢?

■马小丽张倏越记者邓勇

1983年出生的男子张某某,四川省剑阁县人。2018年11月25日18时35分许,张某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搭乘范某某(女,本案受害人,殁年39岁),沿G93成渝环线高速由遂宁往绵阳方向行驶,不料半路发生车祸。“我在客货道上行驶,前面100米左右有一辆货车,就在我准备走超车道超车的时候,超车道后面突然冲上来一辆速度比较快的小车。为了避让,我立即又驶回货车道,过程中与货车发生碰撞,等我回过神来,看到坐在副驾驶的范某某已经头部流血昏迷了。”张某某在供述中说。

事后,经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二支队六大队认定,张某某驾驶存在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车辆,且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吕某某驾驶的重型仓栅式货车存在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经法医鉴定,死者范某某系因车祸致严重开放性、粉碎性颅脑损伤致呼吸循环衰竭骤停,当场死亡。

2019年4月19日,游仙区人民检察院以张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向游仙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公诉过程中,范某某家属向法院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判令张某某承担因范某某死亡造成的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等总计99万余元。庭审中,张某某附带民事部分委托代理人辩称,本案中张某某是好意搭乘,并未收取任何费用,应当减轻相关民事赔偿责任,且对具体赔偿金额提出质疑。

游仙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违反交通运输安全法规,驾驶存在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车辆,且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当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张某某行为造成范某某死亡的结果,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同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因范某某死亡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计18万余元。

新闻推荐

剑门关下鱼水情 广元市剑阁县创建全省双拥模范县工作纪实

王桂林郑坤本报记者朱斗峰这是一片历史悠久的土地,世世代代的剑阁人民在这里繁衍生息;这是一片欣欣向荣的土地,勤劳善良的剑...

剑阁新闻,有家乡事,还有故乡情!连家乡都没有了,我们跟野人也没什么区别。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剑阁县一直在这里为你守候。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评论:( 免费搭乘致人死亡死者家属索赔近百万)
频道推荐
  • 渠县作家李明春作品《川乡传》 外文版权输出7国
  • 九思:五十岁出道的诗人
  • 达州银行南充支行被评为 南充市“2021年度普惠金融工作先进单位”
  • 集优势,补短板,提升全程机械化率 大竹:向国家级种业大县迈进
  • 达州:优化营商“软环境” 铸造发展“硬实力”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