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孙红军)日前,剑阁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了《剑阁县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这是该县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人才工作系列部署,在总结归纳近年来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和管理等方面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征求高层次人才及用人单位意见,从编制岗位管理、培养使用管理、福利待遇管理、聘用关系管理、监督管理等5个方面制定了39条具体措施,从政治、思想、工作、生活等各方面完善政策、强化措施,尽最大努力为他们营造潜心干事创业、不断成长进步的良好氛围。
对刚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不再约定试用期,执行转正定级工资。
对刚性引进(招聘)到该县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实行安家补助和生活补助,分别给予硕士研究生8万元、博士研究生15万元的安家补助费;在该县工作期间,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5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助费(其中医学类专业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或主任医师职称的人才,安家补助费30万,生活补助费每月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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