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间,他的足迹踏遍了开封法庭辖区15个乡镇600多平方公里的村村寨寨。
20年间,他所在的法庭办理各类案件5000余件,个人办案2100余件,无改判、无信访,无投诉、无不廉举报。
他,就是全国优秀法官、四川省优秀共产党员、四川省劳动模范——广元市剑阁县法院开封法庭庭长郭兴利。
坚守山乡情
让郭兴利一直坚守在开封这片土地上的原因,源于一个案子对他的“打击”。
1991年9月,郭兴利被剑阁县法院分配到开封法庭。之后不久的一天早上,公店乡一村委会主任带着两个拳脚相向的当事人来到法庭。村主任说:“希望法庭能帮忙化解二人的山林权纠纷。”
庭长正好到县城打印文书去了,郭兴利便将这桩官司接了下来。
郭兴利回忆说,当时,他将脑海中的法律术语都“搜索”完了,自己感觉话也都说到位了,可当事人就是不接受调解建议,到后来,两人当着他的面拉扯着要到离法庭不到200米远的开元寺去焚香、诅咒。
信神不信法,宁愿焚香诅咒也不愿听从法庭的调解。这件事给了郭兴利深深的触动:一方面,他感到自己法律知识的贫乏,对当地风土人情缺乏了解,说出来的话无论从法理上还是从情理上都显得苍白无力;另一方面,他也清楚地认识到,越是贫穷、落后、愚昧的地方,就越是需要普及法律知识。“所以,我必须守在这儿,这不仅是一名法官的职责,更是作为一名法官所必须承担的责任。”
20年间,当年的战友一次又一次地邀他“下海”赚大钱;20年间,法院党组考虑到他工作扎实,要调他回院机关。一次又一次,每次他都会说:“我早已是这大山里的一员,我离不开这里纯朴、善良的百姓。”
“背篼法官”路
当记者提出要参观审判庭时,郭兴利显得有些局促:“说实在的,我们很少在法庭办案子,大多数时候,我们都是到老百姓家里去审,所以审判庭应该‘长\’灰尘了。”郭兴利憨厚地笑了笑。
1999年3月,郭兴利当上了开封法庭庭长。此后不久的一天,要开庭审理的是一对老人状告儿女的赡养案件,说好上午9点开庭,老人的两个儿子、女儿早到了,可眼看都12点了,还没见老人的踪影。儿女们等得不耐烦,一个劲地说:“他们不会来啦,我们回去了。”可郭兴利却坚持要再等等,又等了很久,两位老人终于气喘吁吁、步履蹒跚地来到了法庭。
老人说,早上5点就起床了,饭也没吃,走了30多里的山路,可还是迟到了……说完这些,老人的眼里充满了歉意。
郭兴利的眼睛湿润了,我们为什么就不能主动到群众家中去开庭审理案件,最大限度地减轻群众的诉讼负担、奔波之苦呢?
说干就干,第二天,郭兴利到集市上去买了一只背篼,这是川北特色的竹编背篼,上大下小,郭兴利和同事们对这种背篼都很满意:下面装卷宗,安全;上面放国徽,宽敞。
从此,郭兴利开始了他的“背篼法官”生涯。十年间,他的鞋磨破了一双又一双,背篼背坏了一个又一个,十年间,郭兴利和他的同事们就地公开审理的案件达2100余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71%。
功夫不负有心人,连年来,开封法庭多次获得全省、全市法院优秀法庭的荣誉称号,辖区的群众也常常送来锦旗,表达对郭兴利及开封法庭的感谢之情。
□何伟 本报记者 侯静 徐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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