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新闻 旺苍新闻 青川新闻 剑阁新闻 苍溪新闻
地方网 > 四川 > 广元市 > 苍溪新闻 > 正文

四川省广元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来源:广元日报 2018-11-17 01:02   https://www.yybnet.net/

广元市人民政府(第六批2018年11月16日)

序号

1

2

受理编号

D510000201811080056

D510000201811080032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广元市苍溪县岳东镇新路村2组的一个砖厂,为了生产造砖每天凿山,噪声非常大,并且将新路村2组的“降山包”山体挖掘开采了将近一半,破坏生态环境造成该山体水土流失,该砖厂在当地生产经营了十多年,这么大规模的破坏生态环境都没有相关部门管制,怀疑该厂与当地的国土、环保部门有利益输送,希望督察组严查。

广元市利州区盘龙镇南山村3组。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为广元市一期垃圾处理厂和广元市博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做的环评报告都是假的,环评报告称500米范围内无人居住,但是南山村居民居住在500米范围内。广元医废焚烧处理中心没有通过环评报告、没有环评影响报告。

广元市

广元市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是否属实

生态

其他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关于信访举报“噪声非常大”问题,属实。

经查,环保部门委托四川凯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对厂区东、南、西、北侧外1m处进行了噪声检测,形成了检测报告(凯乐检字〔2018〕第04618W号),厂区各监测点噪声均达标,区域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群众反映的开采区噪声问题主要为挖掘机凿页岩和鄂破粉碎页岩所产生,在客观上存在噪声扰民的行为。矿区开采作业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夜间矿区不作业。

2.关于信访举报“将新路村2组的‘降山包’山体挖掘开采了将近一半,破坏生态环境造成该山体水土流失”问题,属实。

经查,企业批准的采矿权位于苍溪县岳东镇新路村2组权属范围内,于2018年9月18日非法在批准矿区范围外的斑竹村进行采矿活动,造成非法开采砖瓦用页岩矿资源796.1立方米的违法事实,县国土资源局在动态巡查过程中于2018年9月25日发现并进行了现场制止,随即开展了案件调查工作,下发了《责令改正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启动了立案调查程序;县林业和园林局于2018年11月9日对毁坏林地的性质和面积等情况进行了核实,确认企业越界开采范围违法占用林地707平方米和毁坏林地757平方米的违法事实,于2018年11月10日向企业送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县水务局11月11日确认矿区及周围道路有泥土洒落、采矿区面积超过备案批复面积约1000平方米、采矿区域水土保持临时措施不够、采料场及料场道路缺少排水沟及沉沙凼、临时堆料场无拦挡及排水设施等问题,于当日提出了下一步整改工作方案。

3.关于信访举报“利益输送”问题。

经查,举报人未提供相关线索,调查办案期间未收到相关投诉,市、县纪检部门也未收到相关信访举报线索,建议按规定由纪检部门进一步调查核实。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1.群众反映“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为广元市一期垃圾处理厂做的环评报告是假的,环评报告称500米范围内无人居住,但是南山村居民居住在500米范围内”问题,不属实。

经核查,广元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环评报告书由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四川省环科院)进行编制,该院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证书(国环评证甲字第3205号),环评编制人员具有环评编制资质证书。该院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评价技术规范为广元市一期垃圾处理厂编制环评报告书。项目环评报告编制完成后,于2002年4月1日取得省生态环境厅(原省环保局)环评批复(川环发〔2002〕125号),同意项目建设。环评确定该项目以填埋场边界设置500米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需搬迁居民2户,共7人。根据广元市利州区盘龙镇人民政府提供的证明资料显示,一期填埋场5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的2户居民,共7人,已于2003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完成搬迁工作。广元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二期项目5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应搬迁居民44户,作为广元市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信访案件整改任务之一,完成时限为2018年12月底。目前填埋场二期项目搬迁工作已完成,正在按程序办理销号。

2.群众反映“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为广元博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做的环评报告都是假的,环评报告称500米范围内无人居住,但是南山村居民居住在500米范围内”问题,不属实。

经核查,博能公司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由四川省环科院进行编制,该院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证书(国环评证甲字第3205号),环评编制人员具有环评编制资质证书,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评价技术规范为博能公司编制环评报告书。项目环评报告编制完成后,于2014年3月26日取得了省生态环境厅(原省环保厅)环评批复(川环审批〔2014〕126号),同意项目建设。同时环评及环评批复确定该项目以生产中心和渗滤液处理站边界设置300米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需搬迁居民3户,共12人,根据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提供的证明资料显示,博能公司3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搬迁居民3户,共12人,已于2014年10月完成搬迁工作。

3.群众反映“广元市医废焚烧处理中心没有通过环评报告、没有环评影响报告”问题,不属实。

经核查,医废处置中心医疗废物处置工程建设项目在开工建设前,由四川省环科院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于2006年4月27日取得了省生态环境厅(原省环保局)环评批复(川环建函〔2006〕191号),并于2014年12月30日通过省环保厅组织的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川环验〔2014〕219号)。环评及环评批复确定该项目以蒸煮灭菌系统及配套设施边界设置800米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需搬迁5户,约20人,根据《利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广元市医废处置中心周边村民搬迁有关情况的函》(广利府函〔2014〕170号)显示,广元市医废处置中心8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6户村民已完成搬迁。

属实

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领导:市政府副市长叶长春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苍溪县政府

责任人: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孙洪方、苍溪县政府副县长尹国剑(一)关于“噪声非常大”问题。

责成企业严格控制矿区作业时间,督促企业按照环评规定采取有效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矿山和厂区敏感点噪声进行监测(完成时限: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

(二)关于“山体挖掘开采”问题。

向企业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矿山停止开采,并立案调查,完成对企业越界采矿行为进行查处。对采矿范围进行实地测绘并查清开采情况,责成企业完成编制越界开采区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并推进实施(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前)。

(三)关于“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企业采矿权将于2018年11月18日有效期届满,由苍溪县国土资源局督促企业依法延续矿产资源开采项目登记,苍溪县环保局督促其依法办理矿山开采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手续,并监督企业按环评要求落实矿山环境保护“三同时”措施。苍溪县林业和园林局对非法占用林地和破坏林木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责成企业制定矿山植被恢复方案并按林业部门批准的方案完成植被恢复(完成时限: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

(四)关于“水土流失”问题。

按照县国土资源、林业部门的要求,矿山已于2018年11月9日停止开采和生产。责成企业立即清除矿区道路洒落的泥土,疏通水系;加强车辆运输管理措施,防止土料洒落;在开采区道路两侧开挖边沟及沉沙凼,在采矿区开挖界线边缘外1米左右开挖截水沟,在临时堆料场四周砌筑临时挡墙,并在挡墙外侧开挖边沟,减少水土流失;责成企业制定矿山水土保持专项整改方案,报批准备案后完成整改(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前)。

(五)关于“利益输送”问题。

目前未发现相关线索,由纪检部门调查核实。

责任领导:市政府副市长方万云

责任单位:广元市环境保护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设环保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综治办。

责任人:广元市环境保护局总工程师,乔梁、广元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支队长,王翠华、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梁广生、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设环保局局长,周翼、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综治办主任,阳震。

(一)关于“广元市垃圾处理厂一期项目、博能公司、医废处置中心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问题”。

1.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进一步核实广元市垃圾处理厂一期项目、博能公司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医废处置中心医疗废物处置工程建设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情况,公开招聘有鉴定资质的单位,按照环评及环评批复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再次进行复测,提供测量技术报告,如在卫生防护距离内确实还有应予搬迁农户,由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书面上报市政府,为市政府下一步依法处理,提供决策依据(完成时限:2018年12月15日前)。

2.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一是加强与周边群众沟通,做好宣传、解释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召开座谈会,对垃圾处理、医废处置、垃圾焚烧发电相关知识进行普及和讲解,对群众诉求合理的依法解决到位,对诉求不合理的宣传解释到位,切实维护群众权益。二是严格落实网格化属地监管职责,发现环境污染问题第一时间向城管、环保部门反映,做到环境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关于“广元市垃圾处理厂、博能公司、医废处置中心环境监管问题”。

1.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二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公布企业生产运行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邀请周边群众进行实地参观考察,对群众宣传、讲解企业生产工艺、污染处理工艺和污染物排放状况,消除群众疑虑(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严格执法监管。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不定期开展暗查夜查和监督性监测,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问责情况

目前,苍溪县纪检部门正在对造成企业超过批准矿区范围采矿、毁坏林地等违法行为中失职失责的情况进行调查,将根据调查结果按追责问责程序启动问责。

新闻推荐

国企的担当与柔情——市交投集团助力脱贫攻坚小记

本报记者欧阳亚丽出资硬化入户路、院坝,鼓励村民发展酿酒、种植藤椒等产业。小孩多次住院,家庭经济捉襟见肘,市交投筹资解决...

苍溪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苍溪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四川省广元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频道推荐
  • 渠县作家李明春作品《川乡传》 外文版权输出7国
  • 九思:五十岁出道的诗人
  • 达州银行南充支行被评为 南充市“2021年度普惠金融工作先进单位”
  • 集优势,补短板,提升全程机械化率 大竹:向国家级种业大县迈进
  • 达州:优化营商“软环境” 铸造发展“硬实力”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