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收时节,为保证农民群众诉讼、农时两不误,苍溪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车”开足马力奔赴乡村,方便群众诉讼,把矛盾化解在当事人家门口。
“周法官,你来看嘛,墙上有裂缝,下雨天还漏水。”中秋节期间,在白驿镇康庄村贫困户王孝光的新家里,苍溪法院法官周澜正为一起农村建房承揽合同纠纷做现场勘验,王孝光指着墙上的裂缝对他说道。
2017年6月,既是五保户又是贫困户的王孝光在易地搬迁中把修建新房全包给了刘某。房屋竣工后,两人经过结算,王孝光下欠刘某建房款23000元并出具了欠条。房屋经镇上农建办验收后,脱贫攻坚的专项补助资金很快打到了王孝光的账上。但当刘某多次催要欠款时,王孝光称房屋质量有问题而拒绝支付。随后,刘某便将王孝光诉至苍溪法院。
周澜承办该案后,按照《苍溪县人民法院关于为脱贫攻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对该案优先排期、优先审理。通知当事人开庭日期时,王孝光向承办法官反映这两天天气好正忙于抢收时,周澜当即决定到当事人的家门口开展巡回审判。
“那哪叫裂缝嘛,是热胀冷缩后的自然现象。”在王孝光新房前的院坝里,一场庭审正在巡回审判车上有序进行。面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王孝光既没有证据证明房屋质量存在问题,又说自己没钱不愿申请鉴定。
休庭调解时,周澜把双方组织在一起耐心地做工作,经协商,最终达成了王孝光当场向刘某支付1万元,刘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的调解协议。
看到双方当事人握手言欢,法官们都舒心地笑了。连日来,该院的巡回审判车“人歇车不歇”,行程2300多公里,把巡回审判法庭载到了31件案件当事人的“家门口”。利用巡回审判间隙,法官还向参加旁听的群众讲解法律法规,并现场发放大量的普法宣传材料。通过“巡回”办案,大大地缩短了诉讼周期,为全县农民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有力地促进了辖区秋收生产的顺利进行。(杜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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