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苍溪县司法局五龙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土地使用权发生争议,长达23年的纠纷,终于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妥善平息了事端。
1992年9月3日,永宁镇桃花村七组(现社区居委会三组)与原苍溪县五龙供销社签订了《征用土地协议书》,将国道212线东侧电杆梁电杆大地及周边约6.4亩土地的使用权出让给五龙供销社用以建修营业用房。2002年8月,五龙供销社将该宗土地使用权抵偿给永宁镇农村合作基金会用以抵偿贷款本息,2009年永宁镇政府将该宗土地转让给永宁镇居民庹某并签订转让协议。2014年7月7日,苍溪县政府为庹某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用于房地产开发。因土地使用权限争议,永宁镇居委会三组52名村民联名多次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情况,致使庹某一直未能顺利进行房地产开发。
今年7月15日,苍溪县司法局五龙司法所应邀参加主持调解,通过认真调查了解知情人士、收集相关证据,组织镇、居、组干部、部分村民代表和庹某进行了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人员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采用依法调解法、情理交融法、亲情促动法等多种调解方法,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讲之以法,经过长达5个多小时的调解,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由现有的土地使用者庹某一次性补偿全体村民现金2万元,并立即履行了兑现事宜。至此,纠纷终于得到平息!
李松夏 罗婷
新闻推荐
“我家的苗木种植已有15亩,各种绿化树有1000余株,按目前行情来看,可以卖200多万元。前几天,几拨人下订单,订了5成,成交额将达到100万元。”11月28日,记者在苍溪县龙山镇大牟村四组,与村民王润之聊起他的...
苍溪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苍溪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