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侯静)5月15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苍溪县“全国绿色能源示范县”实施方案获得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农业部的批复,这标志着苍溪县成为全国第三批31个国家绿色能源示范县之一。
根据苍溪县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国家将安排中央财政资金支持2个项目,包括沼气纯化项目(涉及1畜牧区1示范园)和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项目(涉及7个乡镇),项目总投资1110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2500万元。项目建成投产后,新增可再生能源利用量7万吨标准煤,新增可再生能源用户5万户,畜禽粪便和农林废弃物能源利用率提高10个百分点,农作物秸秆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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