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的三位全国人大代表建议,调整完善种粮补贴政策,稳步结束低粮价时代
随着种粮比较收益的下降,大量青壮年农民进城务工,农村一些地方土地抛荒,“老龄农业”现象突出。如何把农民重新吸引回来种粮,破解粮食生产困境?
3月7日审议现场,来自广元的武斌、宜宾的魏琴、雅安的任正隆3位全国人大代表给出了突破口:调整完善种粮补贴政策,加大粮农补贴,稳步结束低粮价时代。
□川报集团特派记者 李旭
调查:农民进城务工照样领粮补
武斌说,2003年以来国家出台的粮食综合直补(含种粮、购买良种、化肥、农膜、农药补贴)政策,让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但她在丘陵地区、山区调研发现,该惠农政策在一些地方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以广元市苍溪县的两个村民小组为例,领了补贴的耕地中,有8.86%的耕地面积未种粮,有5.57%的耕地转手他人。”武斌说,甚至一些外出打工农民照样能领直补金,真正的种粮、售粮户却没得到实惠,完全没有起到激励农民种粮积极性的作用。此外,粮食直补亩均补贴仅85.9元,还不够支付请人收割水稻一个工日的费用,难以改变种粮效益低下的现状。
魏琴在宜宾某人多地少、基本满足自种自食的丘区农村调研时也发现,种粮补贴金额偏低,比不上退耕还林、退耕还草等政策,全家一年的补贴仅相当于一个农民外出务工两三天的收入,而每亩补贴额也被农用生产资料涨价所抵消,农民实际收益减少。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农业补贴要继续增加总量,提高标准,扩大范围,完善机制。这让魏琴感到兴奋。但她认为,当前种植烟叶、茶叶、反季节蔬菜、药材等产业结构调整的收益已经远远超过了种粮,要进一步提高种粮补贴标准,刺激种粮积极性。同时,建议将种粮补贴与当前分散发放的良种、农机、化肥、农药等各种单项补贴合并执行,实行粮食综合直接补贴政策,既进一步提高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又有效降低基层在发放时的工作成本。
建议:变按耕地补贴为按收购补贴
针对不种田还领种粮补贴的现象,魏琴建议,对未种粮者采取举报制扣除,对承包者按照合同执行;同时,对卖给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优质粮的再给一次补贴,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而武斌的建议是,改革完善粮食综合直补资金发放办法,把补贴补在能够充分调动农民积极种粮、售粮的收购环节,即从按承包(计税)耕地来补,转向按农民交售粮食的数量来补,以鼓励农民多耕种、多出售。她强调,为防止套取补贴等弄虚作假行为发生,核准的收购单位可参照“增值税发票”印制“售粮单”,售粮农民经公示、核对后领取直补资金,并由县级以上政府制定统一的管理办法。
还有代表建议,按农民种粮的实际情况来补,种一季补一季,种两季补两季。
“无论采取什么办法,结束低粮价是必须要走的路!”任正隆指出,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继续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让人鼓舞。希望国家研究粮食收购的合理定价机制,并通过5至10年的时间,使粮食价格逐步地、温和地、以消费者可接受的方式回升到生产成本以上。同时,制定针对城市低收入者的粮价补贴政策,保证其粮价上涨后城市低收入者在粮价上涨后不降低生活水平。他说:“每人每月差不多只吃30斤粮食,这笔粮价补贴并不是大数目。”
(本报北京3月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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