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记者/董文锋)近日,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离退休干部工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区离退休干部中开展“乡村振兴老有所为”活动的意见》,部署在全区离退休干部中开展“乡村振兴老有所为”活动。
《意见》聚焦“五个助力”开展“乡村振兴老有所为”活动:即助力产业振兴,组织引导老同志聚焦现代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参与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开展技术培训等;助力人才振兴,组织引导老同志通过结对传帮协助培养基础干部队伍,带动各类人才服务乡村振兴;助力文化振兴,组织引导老同志深入基层开展宣讲、宣传教育活动,丰富乡村精神文化生活;助力生态振兴,组织引导老同志参与乡村风貌提升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促进生态效益转化为经济效益;助力组织振兴,组织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牵手结对乡村基层党组织共建共促;组织引导老同志协助基层组织做好帮扶关爱工作、指导基层加强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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