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记者徐庆成
房地产买卖、租赁、抵押、拆迁补偿等都涉及“估价”环节。我区的房地产估价机构情况如何,是否存在违规现象?1月26日,记者从自治区住建厅了解到,日前该厅公示了全区房地产估价机构及注册人员核查情况,有一些估价机构存在违规出具评估报告、规避监管等现象。
1部分机构暗藏评估猫腻
此次核查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和注册人员情况,涉及南宁、北海、钦州、桂林、玉林、柳州、河池和防城港等区内8个城市的共83家估价机构。
从总体情况看,全区大部分房地产估价机构依法、正常、有序开展评估活动,依法依规执业。房地产估价师能根据《房地产估价规范》依法、合理撰写房地产估价报告;委托人能依法委托经备案且监管意见合格的机构、依法使用规范的房地产估价报告结果。
在广西房地产估价活动中存在以下违规情形:委托人委托未备案或监管意见不合格的机构开展评估活动;单位、组织及个人使用不合法、不规范的评估报告或评估结果;部分房地产评估机构违规出具评估报告或评估意见;部分房地产估价机构规避监管。
2有的估价师成了“估假师”
记者注意到,通报中,不少估价机构的专职估价师没有达到法定条件,多名估价师长期无报告记录。甚至有个别估价机构,在工作人员核查时没有估价报告。
“这是个别估价机构耍小聪明,以零业绩为借口逃避抽检。”有业内人士透露,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我区的房地产评估市场出现了给予回扣等不正当竞争现象。此外,还有的估价机构为了自身利益,迎合评估委托方不合理的要求,难以保证评估质量。
该业内人士称,利益驱使最终导致恶性竞争,打收费价格战、关系战、回扣战。为了迎合委托方的要求出具虚假报告,房地产估价师成了“估假师”。
3部门将加大监管力度
“房产评估,顾名思义就是估出房子‘货真价实’的价码,把该挤掉的水分挤掉。如果负责挤水分的评估机构自己都有‘水分’,情况就很难说了。”曾做过房产估价师的厉先生向记者透露,一套房产可以估高价格,也可以估低价格,这一现象在二手房交易中十分普遍。
对此次核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机构,自治区住建厅要求其对照《资产评估法》《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整改。今后,自治区住建厅将加大监管力度,不定期对房地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进行抽检,不断规范房地产评估行业从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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