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记者/奚振海通讯员/韦咏诗)为确保紧急使用及上市新冠病毒疫苗产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近日,广西药监局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流通环节监管督查工作。
广西药监局派出4个督查组,对全区14个设区市的新冠病毒疫苗监管工作进行实地督查。督查内容为:各市对辖区内新冠病毒疫苗储运和使用环节质量管理,属地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对新冠病毒疫苗委托储存、配送企业,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使用单位实施监督检查的情况;新冠病毒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及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涉新冠病毒疫苗的投诉举报受理、处置情况;新冠病毒疫苗流通环节案件查处情况。监督组还对各市的新冠病毒疫苗储存配送企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预防接种单位进行现场抽查,对相关单位疫苗储存运输设施设备的管理、储存运输温度监测、应急预案、疫苗全程追溯体系等内容进行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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