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陆增安 实习生朱倩
1月27日,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获悉,广西2020年12315投诉举报统计分析报告发布。据报告显示,去年,全区各级12315投诉举报机构共接收处理投诉、举报和咨询共计394274件,已办结389364件,办结率为98.75%。其中,受理投诉46579件,接收举报52618件,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1.29亿元。
◎投诉分析投诉最多的是合同问题
去年,全区共接收处理投诉64795件,其中受理投诉46579件。受理的投诉从投诉内容看,投诉量排在前五位的是合同、质量、食品安全、售后服务、价格投诉,这五类问题的投诉合计为33672件,占受理投诉的72.29%。
合同问题投诉主要问题有:经营者拒不履行合同约定(承诺)的侵权行为;利用预付费(卡)形式侵害消费者权益;发布或者利用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订立合同;定金侵权行为。
质量问题投诉主要问题有:在产品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在产品中掺杂、掺假;销售的产品因设计不合理、质量不合格、警示信息不全等原因而导致消费者受到产品伤害等。
食品安全问题投诉主要问题有:超市、商店(便利店)等出售超过保质期、变质的食品;餐饮、外卖等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的食品。
售后服务问题投诉主要问题有:不履行国家规定的三包义务;不履行自己明示或与消费者约定的三包义务;无故拖延、无理拒绝履行三包义务;不按约定履行送货或安装义务等。
价格投诉主要问题有:口罩等防护用品价格过高;物业违反相关规定乱收停车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蔬菜、大米等食品价格上涨等问题。
◎举报分析举报广告违法成维权热点
去年,全区共接收举报52618件。举报量排在前五位的是广告违法行为、价格违法行为、食品问题、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产品质量违法行为,这五类问题的举报量为41276件,占举报总量的78.44%。
广告违法行为主要问题有:职业索赔人通过全国12315平台大量反映各类公司网站涉嫌发布虚假广告,使用绝对化用语;其他还有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含有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情形;违法食品广告;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
价格违法行为主要问题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行为;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价格违法行为;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等。
食品问题主要问题有: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的食品;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的食品;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无证经营等。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主要问题有:欺诈消费者行为;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
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主要问题有: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违反产品标识规定;伪造产品产地、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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