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上午8点,广西柳州市一名60多岁的老人骑自行车过马路时,被一辆小轿车给撞了,所幸老人只是轻微擦伤。不过交警经过调查认定:这次交通事故老人要负全部责任。
被撞的反而要负全责,交警的判定依据是什么呢?监控视频显示,老人骑自行车到交叉路口时,一辆白色小轿车也刚好开到这里,撞上了自行车,老人瞬间翻倒在小轿车引擎盖上。小轿车继续往前开了几十米之后刹停,老人摔倒在地面上,脚踝有轻微擦伤。
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中大队民警荣志鹏说:“后面我们调监控发现,老人是北往南直行,小车是东往西直行。我们看了监控以后,结合我们到现场看那个灯,它的北往南的灯是先放直行,才放左转,左转结束以后才到东往西的直行,也就说老人直行的时候,是不可能压着黄灯,或者走绿灯。”
原来,老人没有按照红灯信号等候通行,而是强行穿过路口,导致了事故发生。
交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认定老人在此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我们判定责任的时候,是按照过错来划分责任,小车一方他是不存在过错的,他是正常按信号指示灯通行,责任是全部由非机动车承担。小车损失,包括非机动车损失,都是由非机动车一方赔偿。”
交警提醒: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时,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时,应当在确认安全后再通过。据广西新闻网
>>网友热e
■小李也叫阿超:正能量!
■不潮不要钱:老头有没有碰瓷的嫌疑?
■virginia-Zyz:漂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错了就是错了!
■大圣841900180:没毛病。
■i酸菜馅饼:我感觉这可能是个不好的判例,会不会出现有的老人因为走得慢过了绿灯时间而被车撞上?
■老死不相往来53939:记得付白车维修费。
■进阶大兔子:还应该赔偿车损。
■SNUUPR:这挺好,错就是错,对就是对。
■hugosau:开车的在做梦吗?明明可以剎停的,幸好车速不快,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朕惊到了:不和稀泥才能使社会秩序稳定!
■喷子请留步:大家都是成年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一言不合变麦芒与针尖儿:希望各地交警跟进这个标准。综合
>>华商君曰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这句交通安全顺口溜连小孩都知道,但总有人强横闯行。前有快递小哥赶时间送单闯红灯,这次又有老人骑车闯红灯被撞……
相对于机动车而言,非机动车、行人无疑是弱势一方,基于行人安全的保护,车让人等保护弱势一方的初衷是好的。但如果弱势一方借此“大胆”闯红灯从而变成无视安全的强横一方,违反交通法规,扰乱城市通行安全,置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于不顾,也辜负了安全保护措施的意图,也会被遵守法规的人愤然谴责。
面对此类交通违法,尤其主体是老人时,往往会采取温和善意的执法,批评教育几句。尊老固然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但老人不能把尊老当成万能的免责金牌,寒了人心。
执法时和稀泥式的处理虽显温情,却模糊了是与非,降低了不守法的成本,反倒会助长此类行为出现,给城市通行安全埋下隐患。
不管是行人、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都要遵守基本的交通行为准则。一旦跨越红线,就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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